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Yes, Stay...Arequipa, Peru
3/24抵達Arequipa:秘魯第二大城 (但人口只有一百萬人,反觀利瑪有一千萬人,幾近全人口三分之一)。這是個與Puno/Cuzco相當不同的城市,沒有安地斯人,少了很多路邊乞討﹔多了一些接近家鄉的便利:超市、戲劇院及穿著較為時髦的城市人。城市名起源於印加年代,當時的Inca Mayta Capac 即第四任的君王,行經此處被美景所吸引,而要求隨扈停下來,說道「Ari, quipay」,亦即「Yes, stay.」,此處因此取名Arequipa。
按照往例,我到了旅遊中心問問近期的表演活動,Orquestra Sinfonica de Arequipa在三月二十八日演出巴哈D小調雙提琴協奏曲及著名的貝五:命運,地點則選在相當古典優雅的教堂Cercera Orden Franciscarna。我穿著布鞋、fleece,帶點不好意思的心情參加,選了個蠻前面的位置坐下,發現身邊的人都穿著蠻正式的!不過,可以感覺音樂藝文氣氛在這個城市尚待培養,坐第一排的阿伯(我想應該是個院長什麼的),居然邊表演邊拍照,走來走去就算了,還用閃光燈啪嚓啪嚓地干擾大家。
儘管巴哈兩支小提琴演奏地稀稀落落,儘管貝五的開場欲振乏力,但漸入佳境的貝五,時而溫柔時而澎湃激昂,我望著聖母瑪利亞,身體禁不住地顫抖著。
2008年3月29日 星期六
Hostal: 相互取暖
住dorm的人不需要ice breaker,主動打招呼不說,大家好似對彼此都留有「可以互相認識、一起吃飯」的氛圍。身為唯一的亞洲人(目前旅行一個月的經驗),我並沒有因此得到比較少的關照,或許是英文還可以吧,反而大家常問的問題是「Is it normal that people speak good English in your country?」,也是因為這樣,還蠻自在的。
來自瑞士的Remona是個護士,來南美已經三個月了,儘管有男友在德國,她準備在這裡找工作﹔來自比利時的Anna,在當志工的過程,發現自己在這裡活得更有價值,所以住了下來﹔來自奧地利的女孩,因為喜歡在國外工作,在祕魯做了九個月沒有薪水的義工。不管是不是真的呆下來,他們對我老是在寫部落格感到很疑惑,問我說「你人都在這裡了,為什麼要這麼牽絆著家鄉事?」對阿,為什麼?
在Arequipa住的dorm共有三張單人床、一張上下舖的床,剛到的時候,我用癟腳的西班牙文問「femenino dorm?」我想管理員也聽不懂我說什麼,隨便「Si si」地打發我。我躺下來不到半小時,ㄟ!一個男生走進來,我想「好吧!這是個mix dorm.」不過,過了一個晚上,發現也沒什麼,大家都只是找個歇腳處。
和男生同住,我唯二的擔心是:打呼及臭襪子,但我的經驗告訴我,其實打呼不分性別,男生也有很多怕吵的,而且大家在一家hostal都不會住太久,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臭襪子的問題。反而,因為住在一起,會一起躺著聊天,爾偶一起喝啤酒什麼的,好似回到校園生活。
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Expect the unexpected
路況慘烈…因為雨季!
行程延誤…因為…這裡是祕魯!
路線不清…因為我們是今年第一個團,去年的路線因為樹倒塌,所以必須detour (只有地陪知道)!
公共廁所清潔度:碰運氣,但多數慘不忍睹。但,索費1 sole!…因為我們是外國人!
亞馬遜旅費高低不一,從820- 940 Soles (1sole= 12元台幣)…因為你要討價還價!
動物就更不用說了,她們不像是峇厘島的猴子,成天等著觀光客上們!…因為他們是wild animal!
但是,整趟亞馬遜河之旅還是once in a life time!
Manu國家公園的行程,較一般的亞馬遜河之旅貴了一倍,因為我們深入保育區。
國家公園被規範每年只有四月到十一月開放,3/18-3/22我參加的時候,必須要呆在政府規定的lodge,因為政府不希望所有旅行社的lodge都啟用,會擴大污染範圍。而政府也要求旅行社與當地的村落合作,啟用當地的居民不管是管理lodge或者是僱用為廚師/船夫,如此可以確保當地經濟的繁榮。
保育區一般人沒有辦法進入,當地居民也不能夠進行任何砍伐,因此產生奇特現象:當地居民等待倒塌的大樹可以透過河水流出保育區,他們守在保育區出口,一旦有機會,變把漂流木變賣。一般而言一顆大樹 (Cedar杉木) 的售價在當地為5,000soles (約六萬台幣) ,若賣到城市市價則兩翻三翻跳,對每個月平均收入只有1,000soles的秘魯人來說可是一筆重要的收入。
整趟旅程,我想印象最深刻的莫過第二天晚上的夜間行動!導遊說「動物都是在early morning or late afternoon出來活動,所以要來夜遊!」
五點三十分,集合準備迎接哺乳動物,至於是什麼,個個有機會、導遊沒把握!
戴上頭燈(謝謝Alvin同學)、灑滿33%高濃度防蚊液、長袖長褲,準備出發。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出發大概五分鐘,爬了小坡留些汗,印度夫妻退出比賽,因為老婆怕黑。我,頂著膽子走在導遊後面,聽著越來越大聲的鳥叫/蟲叫/青蛙叫/猴子叫。
(我也不知道還有什麼動物,反正越來越吵!導遊說,當地研究生態的學者說,這裡的動物不傾向打鬥佔據地盤,大多是採用吼叫的方式,讓左鄰右舍不越雷池一步) ,
走著走著,已經超過我們預定的四十五分鐘,我和瑞典人交換眼神,擺出擔心的態度問導遊「How far to get to the place to see the mammals?」,導遊說「15minutes」,這裡的人說時間都要乘以二,瑞典女開始生氣的說「You said forty five minutes and it’s one hour and half now. We are running out of water.」,瑞典男也說「How far we are going to get to the place? Are we sure to see some mammals? If not, we’d rather go back to the lodge now.」當然導遊也不能打包票說一定看的到,可是他自己screw up,沒有交代清楚讓我們覺得很恐慌,他和走路一擺一擺像個猩猩的地陪討論了一下便說「地陪說因為我們是今年的第一個團,去年的路線因為生態的改變,大樹倒塌或動物破壞,我們必須繞道,需要多走十五分鐘」,我和瑞典人交換眼神,想說多走十五分鐘也應該到了。但,是走還是不走?都已經到這個田地,不走也不是。就這樣,我的腦袋裡抱著一種奇怪的念頭,好似Lost 影集裡面那種,我們幾個得要相依為命了,一種被害妄想症被腎上腺素直逼上來,想「動物突然冒出來,把後面的人的腳咬走﹔前面走路像猩猩的地陪其實是食人族….然後,旁邊鳥突然大叫一聲,我也大叫一聲被嚇一大跳」!就這樣,靠著後面的人的頭燈斷斷續續地蓋上我頭燈的光線而互相依賴著。終於,我們到了一個其實還算不錯的撘台,上面有六七張床鋪在地上,也有枕頭/蚊帳什麼的,我心想「可以在這裡等/看動物,其實還不錯嘛!」但是,在導遊快快地說完「We stay here for one hour and wait for mammals. Please get inside of the net and wait. You can sleep but please don’t snore. Whoever snores, the one next to him pls wakes him up. We have to keep absolutely silent.」我根本還沒時間消化,想要感受「人」在一起的溫暖,導遊就走了,留下我和我的頭燈對著蚊帳望呀望的!我試了試蚊帳,發現進了白色的蚊帳,可是什麼都看不到!我怎麼敢躲進去,被害妄想症又發作「大家會不會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或根本沒發現我不見了而先走了!(回想起大學某次去秋茂園,被周柏琳載,他去找後面沒跟上的車隊,結果忘了我,我被他留在原地)」我已經嚇的要死了,只好頂著得瘧疾 (被蚊子咬) 的危險,緊緊貼著瑞典男。我跟他說「Let me tell you one thing. I am really scared. I just try to be brave!」就這樣,慢慢地,好像我們和那些叫聲比較和平相處了,我也開始可以躺下來 (但是頭還是露出帳篷外) 。大概等了四十分鐘左右,導遊走過來,好像傳遞秘密指令般地小聲說「Watch out the white area. There is a mammal. We will light it up using our torch.」在我看來白白的東西有一堆,到底是哪個也搞不清楚!但也只能睜大眼睛,畢竟「來就是為了這一刻啊!」然後,幾道光線同時照在一個動物上,我興奮地覺得「我看到小馬了!(因為”我以為我看到”類似馬的耳朵)」但是,動物不會乖乖地讓我們看,我們等了一會兒便打道回lodge。 結果當然不是小馬,是個"貘",就是相片裡的這動物。
因為一個人,所以一個人住一個房子 (只有一個房間的房子,類似小木屋但是水泥做的)。我自我安慰,覺得睡在蚊帳裡,是安全的,讓自己不害怕….睡到早上五點左右,窗戶傳來「呼呼呼…」超級大的聲音,我想…是誰在吵,可是又不像是人發出來的,我只好矇著頭,繼續躲在棉被防空洞裡。直到,隔壁房子傳來一些說話聲,我才開始打理自己。吃早餐時問導遊,他便介紹鼎鼎大名的Howler Monkey,這種猴子以類似飛機起飛的轟轟聲,來宣示地權,我們早上聽到的聲音是在兩公里以外的猴子發出的。我想,合唱團的應該來研究一下他的聲帶構造!
Anyway,我們在第三天早上去看了我覺得最可愛的動物- parrots and macaw (鸚鵡) !
Parrots(小隻/成群/圓尾巴/綠色或藍色或黃色) 都是成群結隊的出現,他們會在七點左右出現,一個小時後離開,接著macaw (大隻/成對/長尾巴/彩色﹔他們常常因為吃的植物有毒,尤其是乾季的植物,他們透過吃土裡面的礦物質來解毒) 一對一對情侶陸續登場,發出聒聒的聲音!鸚鵡一對一對的出現,他們鮮艷的色彩讓我們大家心情都很好。除此之外,我們看到各式的老鷹 (紅色頭的/白色身體的),水瀨(鼠鼬類裡面最大型的動物正在捕魚) ,成群結隊正在移動的squirrel monkey (我看猴子,猴子看我) ,還有更多漂亮的鳥(各色的) 。但是,wild animal非常難拍,各位就將就一點吧。
更不要說更式各樣的植物了!
孤獨的姿態
我想,也好,如果注定要哭十公升的眼淚,那就讓它流吧!讓它把傷口舔平吧!讓它麻痹吧!
亞馬遜之旅,和兩對如膠似漆的情侶相處六天五夜 (一對即將要結婚的瑞典情侶及一對準備迎接新生命的印度夫妻)。這是個治療過程吧!就是得走過這些折磨才有辦法走出來吧!
很多的時候,面對超過預期的坐車時間,我沒有情緒﹔面對導遊不合理的承諾,我沒有抱怨。或許是因為常到鬼國家,所以對不合理/不如預期的情況發生,我比一般人有準備,也或許…或許…我麻木了!
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Cuzco_Photo
出發前往馬丘比丘前一天,白天我在路上遇到Colibri的孩子,和他們在教堂旁邊拿著我的西班牙phrase book和他們聊天。
我買了Inca Cola,大夥一起在教堂旁邊喝了起來,這些孩子很貼心,一大瓶的飲料喝到最後,他們都很有共識的要把剩下的留給我,讓我很感動。
在路上遇到賣手指娃娃的小女孩,很可愛!
Blessing of the trip_Ruth
因為Lares Trek當室友的關係,我和來自荷蘭的Ruth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或許是因為年齡比較相近(原來我已經很老了,這裡旅行的平均年齡是27歲,而Ruth是29歲…同學們,要旅行的,要快!),很多的人生體驗聊起來很有共鳴。
而她是個drama queen,所以旅程上的點點滴滴因為她的dramatization也變得有趣了起來。我們兩個一起踏上兩天兩夜Lake Titicaca的旅程,整路上討論著「等一下要吃cheese cake,要喝新鮮果汁,要吃alpaca(祕魯當地長得有點像羊的動物)還是要吃guinea pig(天竺鼠)?」回想起她因為要吃什麼而覺得很苦惱的臉,我還是忍不住想笑!
她已經旅行兩個月,她說「第一個月的時候,我痛苦地要命,每天想家,只想著我到底要不要回去,每次打電話回荷蘭只是一直哭一直哭,可是我想,如果現在回荷蘭,的確見到了朋友家人,可是他的心願沒有完成,我的朋友們也都要上班沒辦法陪她。就這樣,我忍了下來。」她說她讀書,她從書裡面得到了很多的鼓勵,她也給自己做了一個小紙條,裡面寫著「You are making the right decision. Always believe your decision and stand behind it.」。每次他猶豫不決的時候,她就摸著口袋裡的那個紙條,要自己有信心,就這樣,她終於熬過來了,而且 enjoy the trip。
他知道我的故事,直跟我說「你在你的國家一定是個很特別的女孩子,妳們的國家裡面沒有鼓勵遠程旅行的文化,而妳一個女孩子踏上這樣的旅程,很不容易。而且你的心地很善良,真心待人,你要相信,”When someone leaves, it’s because someone else is about to arrive. I’ll find love again.”」昨天晚上,她把那本給她力量的書送給了我“The Zahir from Paulo Coelho“,我們真心地祝福彼此可以得到joy of life!
我深深地感恩著,感恩她在我旅程前半段出現,給我力量,給我信心,陪著我走過好幾天,更重要的是,聽我的故事,讓我不寂寞!Thank you deeply, Ruth!Have a good journey yourself.
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Once in a life time- Machu Picchu
各位,我「活著」從馬丘比丘回來Cuzco了。
四天三夜的Lares Trek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參加的!Lonely Planet裡面寫: This is more a cultural trek than technical one…我就被這句話騙了,原先參加的用意除了覺得它是個難得的經驗、可以認識新朋友、而且也可以走進村落,看看真實的秘魯人生活。
以上都是真的,除了「rather than a technical one」!
第一天 (12km):3,700爬到4,400,再往下走到3,600紮營地點…他們說「It’s a sober day!」
第二天 (15km):3600往下走到2500,一個半小時內走到3700,午餐後爬到4400,花半小時走到4200的紮營地點
第三天 (18km):連續六小時下坡從4200到2500
第四天:上馬丘比丘 2400(另外花兩小時到2,600公尺高的Waynapicchu:新山)
前一天參加orientation,看到有六十二歲的加拿大夫婦,也有胖胖的美國女人,我想,我應該還部會最後一名吧。簡單的告訴各位結論,參加的15個人裡面,我是唯一的亞洲人、個子最小、體力也最差,我完全高估了自己的實力,也小看了高緯度對身體造成的影響。
第一天我們從3,700公尺走到4,400,整個隊伍的行走速度因為是以175公分高的人的步行速度(九個女生裡面有四個約180公分高),我完全跟不上,全程下傾盆大雨讓行進變得很困難,沒有所謂的路面,完全是踩著tour guide的腳印前進(ie. 一堆爛泥巴),一邊走一邊擔心滑倒、擔心整個腳會陷進泥巴裡(最後整雙靴子都沾滿爛泥巴、裡面的襪子也都溼了)。
更遑論嚴重的高山症(我的手指尖、腳趾尖還有臉部都在嚴重發麻、不停地顫抖),3,600公尺直逼台灣的玉山高度,幾乎要喘兩口氣才有辦法往前進一步,終於走到下午4點抵達紮營地點,我全身濕、發冷、喘大氣,在高山上發高燒、加上食慾不振!知道我沒有任何乾的褲子可以換、我的靴子全濕、拿出我的涼鞋也只會讓自己的腳凍傷。加拿大夫婦是農場主人安慰我說「我們住的加拿大地區緯度比較高,所以平時訓練有術,走起來相較而言比較不會這麼累,而且我們畜牧維生,常常需要走動。」我心想「我真的是最遜角的!」。
就這樣,大家窩在一起喝美祿取暖、吃porter準備的爆米花,我也想要喝點湯暖暖胃,可是我實在太痛苦了,把喝的吃的東西一口氣全部吐出來,臉色慘白。只在那樣的高山上,要想要洗個臉都不可能(就算是取溪水,那大概也是3-5度的水溫),導遊對我的病況也沒有辦法,只能把我被安排在porter煮飯的鍋子旁邊取暖,順便把自己的雨褲給我當第二層褲子保暖 (我只有帶一條褲子、並且全濕)。那一刻,我真覺得痛苦地要死!
(ps.大家看右上角的照片,我們就是從最下面最下面一路爬上來的,但沿路的風景真的很美)
第一天晚上,我下定決心告訴tour guide我要放棄,在4,400公尺高山上,我連呼吸都很辛苦,大多數時候我都處在喘不過氣的狀態,我知道自己又在勉強自己了。而且我明白自己的狀態會拖垮正個隊伍的進度、更無法享受兩旁的風景。
或許是命運的安排吧!我在喝了湯、吃完藥之後,第二天早上狀況似乎改善不少,或許是睡得也還不錯,早上往下走兩個小時、再往上走一個小時上坡,狀況還算可以。在Lares Village,這個要決定是不是要繼續下去的轉折點,我因為全部人的鼓勵,繼續往我的「Once in a life time」前進。第二天的下午真的很痛苦,爬過玉山的人就知道,穿著前一天晚上溼透、沾滿爛泥巴的靴子只有「意志力」三個字支撐著。幾段最陡的地方我還是靠坐在馬背上完成的!
12日晚上抵達庫斯科已經晚上11點,我拖著又冷、處在半麻痺狀態的腳繼續爬坡往之前住的hostal。沒想到,按了四五聲門鈴都沒有人回應,我想「明明出發前就通知他們我會在12號回來,怎麼不應門?」就這樣又累又氣,想起我們原本約定好要一起出來喝酒,我想或許那樣可以想辦法找到別的hostal窩一個晚上吧!所以,我又默默地拖著十幾公斤的行李往酒吧前進。等了將近15分鐘,本來以為會來的人都沒出現,最後和導遊喝了一杯酒後,他陪著我去找hotel,根據Jose的說法:「因為他是當地人,所以hostal會以為我們要幹麻,所以寧可不收!」。還好在試了五家hotel之後,我的腳終於可以放在舒服的床上。
隔天,我要往的的喀喀湖前進,現在,我只想要relax。